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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我的东西被“征用”[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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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8: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5月26日。

早起,览阅《**都市报》,发现头版《失落玉清宫“现身”巨峰南麓》一文中,新闻链接中,征用到了敝人曾经发布过的《汉河玉清宫(崂山九宫八观七十二庵系列之六)》一文,署名为“综合”,@_@。

敝人一贯希望能为青岛的文化事业做点事情,敝人所有的东西大家都可以用。但是如果提前通知一声,或者署一下名,就更完美了。

如果觉得署名和引用之间有着无法协调的困难,请继续“综合”,毕竟署名综合无大过。

毕竟青岛的人文在我心目中的分量太重了,毕竟发扬光大青岛人文这个事太重要了,毕竟该报走在青岛报业新闻的前头,非常负责任地向全体青岛人报道了青岛人早应该知道的历史和文化。

青岛的人文、人类的遗产至上!(本人并没有刻意宣扬知识产权的不重要性,本文不针对其他的作者,并且一如既往地支持其他原作者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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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7 13: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师兄!

起源师兄只是在发扬青岛的历史文化,没想到被征用了,不是有句话常说:付出就有回报!真为师兄高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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