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淫致祸,戒淫得福
) ?6 e; ^8 f( {- y) r# N& `% L+ Q/ a1 V 作者:尘世仙 文章来源:博客屋2007-08-11
! E1 @. u4 e( Q' S8 u+ n( Z& } 当前世风日下,人们道德败坏。犹以淫欲为甚。且不仅不以为耻,反而以为荣。“笑贫不笑娼”,邪淫昌行。我辈当恪守道德,为世风清明而努力!谨引述几则事例,与世人共鉴: 民国年间的诗人徐志摩(1896-1931),他的恋爱史和婚变比他的文学作品更轰动于世。徐志摩出身于浙江一家大富人家,留学英国,他的原配夫人叫张幼仪。张幼仪端庄善良,具有中国传统的妇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贤淑稳重,善操持家务。婚后生了一个儿子,能相夫教子。徐志摩的父母疼爱自己的儿子和媳妇,又非常高兴有了孙子。所以父母在经济上是不遗余力地支持他们的。婚后,徐志摩出国留学。 1921年徐志摩在英国留学期间,遇到了一位才貌出色的女留学生叫林徽音,他一见钟情,忘记了自己是已经为人之夫和为人之父了。徐志摩虽然很有才华,也很有钱,但是林徽音鉴于他已有家室,虽然和他交往频繁,并没有答应他的追求。 徐志摩回到家里,开始对自己的妻子表示了公开的嫌弃,说张幼仪是“乡下土包子”,“我要离婚!”。张幼仪还是默默地为丈夫洗衣服、做饭伺候丈夫。当时张幼仪是公公婆婆送她去英国陪读的。两岁的儿子留在家乡由爷爷奶奶照看。21岁的张幼仪已经又怀有身孕了,可是徐志摩狠心地说:“你去打胎。”张说:“打胎很危险啊,有人会因打胎而死掉的。”徐志摩却冷漠地说:“做火车肇事还会死人的,难道你就不坐火车了吗?” 更有甚者,几天之后,徐志摩不声不响地离家出走了,可怜的年轻孕妇,在异国他乡,举目无亲,语言又不通,她痛苦地想自杀,但是后来想起了《孝经》上的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于是打断了自杀的念头,是孔老夫子的话救了她的命。她重新思考人生。她煎熬痛苦若干天以后,开始求救于在法国留学的二哥和在德国留学的七弟。兄弟们都向张幼仪伸出了援助的手,劝她千万不要打胎,生出了孩子,兄弟愿收养。得到手足的帮助鼓励,张幼仪在德国生了第二个儿子。后来徐志摩又来逼她离婚。他们在一个朋友家里见面,张幼仪说:“你要离婚,等禀告父母批准才办。”徐志摩用狠硬的态度说“不行!我没时间等!你一定要现在签字!” 张幼仪见他如此无情,对第二个儿子的出生也毫不理会,知道无法挽回,被迫签字离婚。 因为徐志摩的喜新厌旧和见异思迁,1922年,一个美好的家庭就这样破裂了。 徐志摩离婚后,心花怒放,马上去找林徽音。可是林徽音却悄然回国了,不久与他人正式结婚了。徐志摩的追求变成了泡沫。有人评述,时值芳年的林徽音为什么没有嫁给才华横溢的徐志摩呢?因为林徽音凭直观的感觉,觉得这个诗人的热情不足以信赖。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京,常与朋友王赓相聚。王赓的妻子陆小曼,是一个漂亮的才女,爱好艺术,擅长诗、书、琴、画。不久王赓调往哈尔滨工作,陆小曼留恋北京,没有与丈夫同去。在这段时间里,徐志摩与陆小曼接触的机会更多了。徐志摩开始追求陆小曼了。当时北京的知识界,对这两位才子才女原本是有很多赞誉的,但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交往已超越了礼度的范围,徐志摩是在迷恋一个有丈夫的女子,所以社会上的流言蜚语就多起来了。本来这时悬崖勒马还来得及,但是色迷心窍,徐志摩没有回头,最后的结局就是陆小曼离婚了,另一个家庭破裂了。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这件事成为当时轰动京城的新闻。陆小曼的父母不高兴,徐志摩的父母更生气,他们中止了对徐志摩的经济供给,并且根本不见这个新媳妇。正如《弟子规》所说的:“德有伤,贻亲羞”。老师梁启超在他与陆小曼结婚时,训斥他说:“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后,住在上海,慢慢地感到了生活的压力,经济拮据。陆小曼生活散漫奢侈,不做事情,家中顾佣人。公公婆婆坚持不见她,她的自尊心受压抑,生了病,而徐志摩呢,要东奔西跑去兼课赚钱,来往于上海北京之间。徐志摩在北京大学上课,希望陆小曼从上海搬到北京来。可是陆小曼迷恋上海的生活,不肯去,喜欢打牌、跳舞、看戏特别是吃上鸦片膏和戏子们打的火热。徐志摩对此非常不满,夫妻经常吵架。1931年11月,徐志摩听说他过去追求过的林徽音将于19日在北京举行演讲会。他兴奋地搭机赶往北京去捧场,结果这次飞机失事,这位才子结束了五年的新婚生活,死时才35岁。 徐志摩接受了西方的教育糟粕部分,随着自己的感觉走,不顾道德。虽然他做到了“我要成为中国第一个离婚的男子”,但是他并没有幸福。后人著述,《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作者张邦梅)曾评论:“徐志摩一味西化,把固有道德抛诸脑后,对待共同生活五、六年的结发妻子,一点恩情也没有;他忘了朋友之妻不可欺的古训,竟然与友人之妻陆小曼谈恋爱,一手摧毁自己的家庭,又造成另一个家庭破碎,更伤透了父母的心。” 明朝嘉靖年间,有一位俊美文雅的书生,正在准备功课。要上京城赶考。他的邻居有一个少妇,很美艳,她对这个书生很注意,而且心里很爱慕他。但是,她是有夫之妇,一天她的丈夫出远门,她就隔着墙的空隙招呼那个书生,叫他从墙上越过来。她娇声娇气的样子,使这个书生动了心,他就搬了一个梯子,一步步地登上去,突然,他一转念想,孔老夫子有训导:非礼勿动。我是读书人,怎么可以做这种背礼的事。于是他就从梯子上退下来了。那个少妇,很不甘心,又使温声细语勾引他。于是书生又动摇了,又爬上了梯子,骑在墙上,又想起圣贤的教诲:君子要慎独,而且上天不可瞒。于是急急地下梯,关上门户,闭门不出了。不久上京赶考,考中了,很顺利。主考官在改卷子的时候想,今科的状元不知是何人呢?瞌睡中听到耳边有声音说:“状元乃骑墙人也。”放榜之后,状元、榜眼、探花(前三名)等都来拜见主考官,主考官就问:怎么有人告诉我说状元乃骑墙人也,这是怎么回事?”那位书生就把自己的一段遭遇如实地告诉了主考官。于是就留下了这段故事。 古代有一个人叫何澄,他是一个有名的中医。有一天,有一个姓孙的病人请何医生到家中看病。这个病人已经生病卧床很久了,他家中的财钱都用尽,能典卖的东西都卖了治病。可是病还是不好。所以请何医生来诊治。病人的妻子小声对医生说:“家中没有酬金给您,我只有陪您睡觉来报答您。”何医生听了之后,很严肃地拒绝她说:“你怎么说出这种话?我不收钱,也一定会为你丈夫认真看病治疗。你不要说这种话来侮辱我的人格,况且你也是自己侮辱自己啊!”病人的妻子听了,很惭愧地退了出去。晚上,这个何医生作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天神告诉他说“你行医有功,而且不会乘人之危急乱人妇女,坏人伦常。所以天赐你伍万钱。”这个医生梦醒后,也没有在意此事。可是过了不久,皇宫太子生病,有人推荐何医生去看,服药一剂就痊愈了,即赏钱伍万。与何澄梦里天神说的一样。 戒淫得福,邪淫致祸。凡是不为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伦理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都属邪淫范畴。邪淫致祸。我们不要忘记上海复旦大学陆德明和民国诗人徐志摩给我们的教训。我们明白了这些道理,没有不弃邪归正的。倘若以前做过错事,现在明白了,改过自新,天不惩忏悔改过之人。古德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没有做过错事的人,更要谨慎自己,学习圣道,恪守礼规,以防失足。《弟子规》明确教导我们:“见人善,即思齐,纵去远,以渐跻。见人恶,即内省,有则改,无加警。” 古人说“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孝与戒淫。孝是立身之本,戒淫是守身之要。人在天地之间,是需要有这样的德行才能站得住,一生才能吉祥如意。 勿自暴,勿自弃,圣与贤,可驯致。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安士全书》: 一日风流,终身困苦 少年谁不想享受富贵,而淫者偏赤贫; 少年谁不想金榜题名,而淫者偏运蹇; 少年谁不想早生贵子,而淫者偏无后; 少年谁不想健康高寿,而淫者偏早夭。 一日风流,终身困苦。 有志者,不可用这宝贵的上事父母、下育子女之身,迷恋于寻花问柳。 后生可畏,对于这样的事千万要慎重啊! 唐皋 (出自《唐氏谱》) 歙(xi)县唐皋(gao),少年在灯下读书,有个女子引诱他,屡将窗纸舔破。公补好后,就题字在上面说:“舔破窗纸容易补,损人阴德最难修。”一天晚上有位僧人经过他的门口,看见一块状元匾额,左右挂着两个灯笼,上面写着舔破的那两句话。感到惊奇而询问,才醒悟是神火。后来果然金榜题名,名闻天下。 [按]窗前题语,门外悬灯。感应之机,如此之快! 茅 鹿 门 (出自《茅公文集后序》) 归安茅鹿门,少年时在余姚游学,拜钱应杨为师。钱氏有婢女偷偷窥视,假装到书房呼猫,意欲相就。茅公严肃地说:“我远出从师,若以非理相犯,怎能回家见父母?又怎有脸面对你的主人?”婢女惭愧而去。后来考中进士,以文章闻名于世。 [按] 念亲,仁也; 尊师,义也; 守节,礼也; 不惑,智也; 一不淫,而四善就全具备了。 陆钟锡 (出自《广仁品》) 嘉靖中,陆篑斋的儿子仲锡,是个人才。跟随老师邱某住在京城,窥视对门的一个女孩,老师不加禁止,还怂恿他说:“都城隍最灵,为何不祷告以求了愿?”钟锡因而前往。当天晚上忽然梦中狂哭,众人惊问原因。他说:“都城隍追我师徒了。”再问其中原故,他哭着说:“ 神查我两人禄位,我名下注甲戌状元,我老师没有。神将奏闻上帝,削我禄籍,师则抽肠,以此惩罚。”说完,哭犹未止。而馆僮敲门,正好报告邱某已毙于绞肠痧了。后陆果以贫贱终身。 [按] 择师训子,最宜谨慎. 邱陆师徒,殷鉴不远。 莆 田 二 生 (出自《欲海晨钟〉) 莆田有表兄弟二人,一同读书,交谊甚厚。甲貌丑而富,乙貌美而贫。甲向一富家聘娶继室,对方一定要看到女婿的长相才答应。甲恳求乙代替前往,富家就答应了婚事。结婚之时,又要求亲迎,甲又恳求乙前往。刚到,天忽大雨,隔山难回,富家就留女婿住宿。乙谦让再三,又不敢明说讨骂。而富家恐怕坐失吉期,就想要即时成礼,乙坚决推辞,富家不听从。等到就寝,不敢解衣。第二天,雨下得更大,仍旧留宿,还是不敢接近。第三日迎娶到甲家,甲得知此事后很生气,向县衙告状,县令雷应龙审讯。乙哭诉真情,验之非伪,就对甲说;“你的妻子既然已经同别人共宿,道义上不可再归你,你又不用担心娶不到妻子。”又对乙说:“您不欺暗室,天以此女赐给您,聘金我代偿。”就拿三十金与甲,而命此女与乙结为夫妇。 [按]想骗外家者,弄真成假。不欺暗室者,弄假成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