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210|回复: 0

凡与杀盗淫赌妄酒等有关的商业应该避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26 16: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凡与杀盗淫赌妄酒等有关的商业应该避免
( r+ s; z; L3 j5 }/ J
作者:圣严法师 文章来源:摘自《学佛群疑》   

  至于商业的种类,古时有谓三百六十行,在现代工商业社会,可能超过三千六百行。不过,身为佛教徒有个原则,即凡是杀业、淫业、盗业、赌博和妄语,乃至于酒类等的买卖,都应避免;但是不能斩钉截铁说某种生意不能做。比如开电影院,专门放映诲淫诲盗的影片,当然不可;若是放映艺术性、教育性和娱乐性的影片,则属于正业。至于贩卖粮食,只需以所卖的终究是供人食用,或是加工后用于工业的动机即可;即使别人买去喂畜牲,也是为了供给众生吃的,我们本身并未从事杀业。当然,自己如果明知饲料是供养猪场养鸡场之用,可以考虑改行或改变销售的物品。总之,佛教不鼓励杀业也不从事杀业,凡与杀业有关的,应该避免。


赵简子放生
6 q8 w3 |5 h6 z. |$ k
文章来源:摘自《鸿爪雪泥——道的故事》

  邯郸的老百姓在正月初一把斑鸠献给赵筒子,赵简子非常高兴,重赏他们。有个门客问其中的原因,赵简子说:“正月初一放生,显示了我的恩德。”

  门客说:“老百姓知道您要去放生,所以争着去捕捉斑鸠,这样一来,被您放生的是少数,更多的却死掉了。您如果真的想让斑鸠活命,就要禁止老百姓捕捉。捕捉以后再放生,恩德还抵不上罪过呢。”赵简子说;“你说得对。”

  【点评】这里也存在一个名与实的关系。放生使赵简子得到了好名声,而给斑鸠带来的并不是生,是更多的死。


安乐死属于杀业(净空法师)
/ S( w8 X3 i' M0 a: s
作者:净空法师 文章来源:摘自《清净明诲章讲记》   

  现在这个社会上常常看到的,有所谓老人病、植物人,这在佛法里面讲叫业障病。现在这种病愈来愈多,因此就有许多人主张安乐死。

  一个人一口气没断成了植物人,不但自己很痛苦,也连累一家人都不能平安,时间拖长了,家人都非常的厌烦,事情不晓得如何处理,在这种状况之下叫他安乐死,有没有罪?依照佛经讲的道理,决定有罪。哪有没有罪的呢?必须要知道,植物人虽然表面看好象是知觉都没有了.其实内心里还是有感觉的,他那一口气没断,什么原因呢?或者他寿命没有了,但他福报还没有享尽;他这一生福报太大了,没有享完,所以寿命没有了,留这一口气享福。你看,一天三班护士照顾,一年要花多少钱!他在那里享福,等他享完了他就走了。因此,不能杀害他,杀他一定有罪。可是如何处理呢?如果真正懂得佛法的人,有方法处理——把他的医药费,譬如说:他能够再活个十年、八年,你算算看他应该花几百万、几千万(害这种病都是有钱人啦!没有钱的人害不起。)你赶紧把这个钱,在社会上做慈善事业,给他布施,给他培福,他的福报用尽了,他自然安安详详的走了。决定不可以杀害啊!就用这种方法给他修福、给他培福,这才是正确的。至于一般人主张要安乐死,我们佛法的立场不能同意,这个是属于杀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佛教网络

GMT+8, 2024-11-22 17:28 , Processed in 0.09451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