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布施才迅速积累福德和资粮?(摘自网络) 布施的目的 一者,布施能使受施者身心得到利益,布施体现了菩萨道的大慈大悲精神;二者,菩萨藉布施能够和众生结下善缘,以善巧方便将有情置于佛法之中,种下来世学佛的因缘,三者,可以积累福德资粮,四者藉破除个人的吝啬与贪心,解脱行者对于“我”“我所”的执着,称为檀(布施)波罗蜜。布施的功德很大,对于修学菩提道的菩萨来说也最首要,所谓“卑吝者难成大器”,故布施位于六度之首。 一,如何修布施 菩萨如何布施?有人以为只要不吝啬自己的财物,将钱财多布施给他人就可以了。佛教如法的布施不只这么简单,菩萨在决定布施以前,有一些事项是必需要注意的;否则,布施与受施者不仅不能得到布施的利益,反受其害,如《优婆塞戒经》卷二,“自他庄严品第十一”中,佛对善生菩萨说:
“善男子!……(菩萨修习布施等)有三因缘(三个要求):一者物净、二者心净、三者福田净。云何物净?非偷盗物,非圣遮物,非众共物,非三宝物,非施一人回与多人,非施多人回与一人;不恼他得,不诳他得,不欺人得,是名物净。云何心净?施时不为生死善果、名称胜他、得色力财、不断家法、眷属多饶,唯为庄严菩提故施,为欲调伏众生故施,是名心净。云何福田净?受施之人远离八邪,名福田净。”
这段经文得意思是说,布施对布施者(施主)、接受布施的对象(福田)、所施的物,这三方面都有种种的要求:一者,施主在布施时心要清净(心净);二者,施主所布施的物也要是清净的(物净);三者,接受布施者,也应该是清净的福田,而不是染污、不净的毒田(福田净)。略解释如下:
(一)心净 心净,是指菩萨在布施的时候心要清净,《优婆塞戒经》说:
“云何心净?施时不为生死善果、名称胜他、得色力财、不断家法、眷属多饶,唯为庄严菩提故施,为欲调伏众生故施,”
这就是说,菩萨布施的目的不是为了增益“生死善果”,不是为了获得来世的人天福报,不是为了来世身体健康生活富足,不是为了来世得到美满的家庭眷属,不是为了获得世间乐善好施的名声,也不是为了要超胜他人;而是因为菩萨怜悯众生,要和众生广结善缘,而是为了要利乐、调伏众生,藉着布施的因缘而将众生引入佛法之中,而是要将布施所得的福德回向给今生来世亲证三乘菩提,亦如是教导众生亲证菩提,以这样的心态布施才能称得上清静布施。比如,虽然布施给穷人财物,但是却不能以善巧方便,为接受布施的人种一点善根,或者不能将其引入佛法中来,就不是清静布施。再如,若布施是为了得到今生来世的回报,则布施等同于世间市井之人投资作生意,是将布施庸俗化了。
当然,心不清静的布施,今生来世也能得到利益,但是只能得到世间法中的福报,不能得到佛教修行上的功德。
(二)物净
物净,是指菩萨所用来布施的物应是清静的,《优婆塞戒经》说: “云何物净?非偷盗物,非圣遮物,非众共物,非三宝物,非施一人回与多人,非施多人回与一人;不恼他得,不诳他得,不欺人得,是名物净。” 这就是说,菩萨用来布施的物,不能是以下几种物: 一者,所布施的物不是用偷盗、抢劫、逼迫、欺骗等违犯法律违背道德的方式获取来的,须是以合法合乎道德的方式获取的财物,如现在的一些贪官污吏,喜欢用贪污受贿的钱物布施,以求佛菩萨保佑,如果佛菩萨真的有灵,则会早日让其东窗事发,以便减轻罪业。 & {( h2 p! v4 Z! B
二者,所施之物不是圣所遮物,以布施食物为例,不能用牛排、猪排等肉类,或者是含有葱蒜等五辛的食物,来供养三宝。也不能拿烟酒等对人身心有害的物来做布施。 三者,不能用多人共有的物拿来布施,必须是自己所有的物,如家庭财物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不是个人所有,在没有征得其他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就把众共物取来布施,就犯了私自盜用公物的过失了,这样的布施就是物不净。
2 x3 A( U' z& g+ s, c# Z 四者,所布施财物必須非三宝之物私自拿三宝所有的物作布施,也就是俗语所说的“借花献佛”。出家的僧人,或者住在寺院的男女居士,若是想要布施众生时,不可以取用三宝的财物去布施。如有乞丐前来乞食,法师居士不能在没有征得常住法师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寺院的食物布施给乞丐,这成了侵呑三宝物而布施了,来世果报很严重的。此时最好将自己的食物布施给乞丐,如果要将寺院厨房里的食物布施给乞丐,要征得常住主事者同意以后才可以,或者先将食物布施给乞丐,然后自己事后再掏钱补赎也可以。 五者,不能“施一人回与多人,非施多人回与一人”。菩萨出口成愿,不能将原来承诺布施给某甲的物,改变主意再布施给某乙,也不能将许诺布施给多人的物擅自改为布施一人,同样也不能将许诺布施一人的物擅自改为布施多人。 六者,所供养的财物不可以是通过骚扰、勒索、逼迫他人而得到的财物,必须是合理合法得到的物才是清静的,才可以用来布施。 用清静的物布施,才能得到布施的利益,否则连布施的物尚且不是清静,如何能以清静心来作布施,又如何能得到布施的利益? (三)福田净 福田净,是指菩萨所要布施的对象(福田),也是清静的。《优婆塞戒经》说: “云何福田净?受施之人远离八邪,名福田净。” 所谓的八邪,就是违反八正道。 八正道是指:一者正见,二者正思惟,三者正语,四者正业,五者正命,六者正精进,七者正念,八者正定。因此,八邪就是指:一者邪见,二者邪思维,三者邪语,四者邪业,五者邪命,六者邪方便,七者邪念、八者邪定。略解释如下: 一者邪见,侠义的说是指拨无因果,广义的说对佛法存有的各种不正确的见解,都可以称之为邪见。在八正道中,最根本的一道就是正见,因为只有掌握正确的知见,用正知正见指导实修,才能有效果,如果以邪知邪见来指导实修,不仅无益,反而有害。如果坚持以为自己的邪见是正确的(见取见),往往就会诽谤和邪见截然相反的佛法正见,那就犯下了诽谤佛法的大错了! 二者邪思维,就是不按照佛教所说的正理如实地思维,而是在邪见的基础上,所作的错误的思维。 三者邪语,也就是说违背世尊的教导,说一些妄语、绮语、恶口、两舌等。 四者邪业,就是指专干一些杀生、偷盗、邪淫等恶行。 五者邪命,就是指从事一些不正当的职业活命,如《优婆塞戒经》所说的从事“贩卖畜生、刀剑、毒药、烟酒、罗网,卖淫,屠户”等职业,从事这些职业的人都是世尊所说的邪命自活一类。 六者邪精进,就是在没有佛法的正知正见的指导下,而努力地盲修瞎练。如印度教的苦行者,他们的确很精进地修行,只不过是在邪见的指导下,修行没有什么效果罢了! 七者邪念,即是对自己的邪见、邪精进等念念不忘,如法 轮 功分子一直忆持lhzh的教诲,念念不忘。 八者邪定,就是在邪见的作用下,离开佛教的智慧,单纯地修习禅定,或者将禅定当作是佛教的终极目标而修习者,如以定为禅。 存有八邪的人,就不是清静的福田! 佛子作布施种福田,以求累积福德资粮,有一种情况一定要避免,那就是一定不能种毒田! 世尊亲口说: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数,还有一些天魔投生到人间,长大出家为僧,利用僧宝的身份来破坏佛教,此即是佛说之“狮子身中虫,还食狮子肉”!这一些邪师、尤其是“狮子身中虫”,往往表现出博学,人品好,能说会写,著作等身等,甚至是采用暗示、明说、指使弟子说自己是“佛菩萨”转世再来 ,让人以为他们是佛教的“高僧”“大德”……总之,他们自有手段,能让人以为他们真的很有佛法证量,然后说一些相似佛法来误导初学佛子,或者干脆将外道法一一地套上佛教名词来假冒佛法,全面取代佛法! 此一类邪师,狮子身中虫,即是最毒最毒的田,布施给他们,即是帮助他们破坏佛法。布施给存有八邪的人,虽然所种的是染污的福田,来世尚有不清静的福报。如果明知是毒田仍然布施的,则不仅没有回报,而且获得的是地狱重罪。且和邪师结下因缘,则未来世恶报完毕以后,若因缘会聚,又会身不由己地走到一起,同流合污,又会犯下破坏佛法的恶业!
二,布施须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菩萨在布施的时候,除了注意心净、物净、福田净以外,还须注意: (一)三轮体空。 布施行的形成,是由施者、受者、施物三者和合而成的,施者、受者、施物称为三轮。菩萨在布施的时候,观察“施者、受者、施物”三者故是无常变异的法,都没有常不坏的体性,“施者、受者、施物”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变异,一秒钟以前的和一秒钟以后的“施者、受者、施物”,都已经不是同一个,不存在恒常不变的“施者、受者、施物”,故“施者、受者、施物”是空,如是观察,即是“三轮体空”。三轮体空即是《金刚经》所说之“不住相布施”。波罗蜜,意思是到解脱生死的彼岸,单纯的布施只能得到福报,不能让人到涅槃彼岸,故布施如不观察三轮体空,没有波罗蜜的效果,如果布施时能观察三轮体空,无人我施者受者,则具解脱的功德,故名布施波罗蜜。因此菩萨在布施的时候,观察三轮体空,即是布施波罗蜜,即是清静布施,即能远离远离人我相,远离对于吝啬以及对布施的果报的执着,如《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一所说的 “能施所施及施物,于三世中无所得; 我等安住最胜心,供养一切十方佛。” 菩萨对布施心无所著——不存任何执着,是上品布施,如《大智度论》卷四所说:“如以财宝布施,是名下布施;以身(体)布施是名中布施;种种施中心不著,是为上布施。” 布施的本质是三轮体空,但是三轮体空和布施者来世能得到大利益是不相矛盾的,今世的“我”——“五蕴”所作的布施,由来世的“我”——五蕴承受布施的果报,五蕴非我,不是真有“我”在布施受报的意思。布施之无作者、受者,却又因果不失、不错乱,实是因为有阿赖耶识集藏一切善恶业的业种不会坏失的缘故,故《优婆塞戒经》说“种种资生布施于他,施已命终,是人福德,随所施物,任用久近,福德常生;是福追人,如影随形”。 (二)《优婆塞戒经》卷五之“杂品之余”所说之“三事、四恶、五法、八事”。
布施时须注意的“三事”是:一者布施前许诺的财物多,可到了布施的时候却给少;二者布施者选择一切品质不良的财物布施给人;三者布施以后,心生悔恨,乃至所要已经布施出去的财物。布施者如果违反乐这三条,布施很难得到胜妙的果报,或许因此而导致来世果报来临时候发生纠纷,不可不慎。 布施时远离的四恶是: 一者破戒,为了布施而破戒,或者是通过破戒的形式来达到布施的目的,如自己没有财物,便将偷盗来的财物布施;二者疑网,怀疑佛说的布施的道理;三者邪见,也就是布施的人没有正知正见,比如有的人害怕接受布施的人拿自己的财物干坏事,将来自己来承担他做坏事的果报,因而不敢布施,如果布施之人在布施的时候,明知接受布施的人要用布施的财物干坏事仍然布施的,那当然要承担果报,如果施主是清静的布施,布施仅仅是为了消除受施者身心的痛苦,布施帮助他做坏事,那么施主仍然会达到善果,不会得到恶果;四者悭吝,就是舍不得钱财布施。
布施时须注意的五法是: 一者布施时不刻意地选择受施德对象有德之人还是无德之人,不论冤家亲人,都以平等心来作布施;二者布施时不说人事的善恶,以免造成误会,让受施者以为布施者别有所求;三者布施时不择尊贵贫贱,一视同仁;四者布施时不轻慢受施者;五者布施时言语柔和,不粗声粗气羞辱受施者,让他以为自己所受的是“嗟来之食”。
布施时须避免的“八事”是: 一者布施以后,刻意地查点受施者的过失;二者,布施时,根据个人的喜好,区别贵贱怨亲,不能以平等心布施;三者布施以后,不能做到三轮体空,执着布施的功德,念念不忘;四者布施以后,喜欢对人宣扬自己布施的功德;五者为了给受施者一个惊喜,故意说不会布施,后来有布施了;六者布施以后,依仗自己是布施者的身份,轻慢侮辱谩骂受施者,七者明明讲好是布施,布施以后却要受施者加倍奉还所施财物;八者布施以后,又对布施的功德心生怀疑的。如果,违反“八事”之一而作布施的话,则不能得亲近佛菩萨善知识等人,也不能报得上果。
(三)布施应“手自授与”。 布施应“手自授与”,这就是说,布施者所作的布施,应该亲自动手,不假他人,除非实在无法亲手完成。“手自授与”的布施,还有一层深意,那就是如果自已亲自完成,不通过第三者进行,那么未来世所得福报就不会被别人掌控;若是委托别人帮助布施,则未来世所得的福报也会同样须假他人之手,自己才能获得。因为在因地布施的时候是经由他人完成的,所以来世应得之福报,也须同样假他人之手才能拥有。因此,布施应身体力行,亲自完成,而且亲自完成也是六度之精进行,如果亲自布施,则布施的时候,既有精进也有波罗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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