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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 12: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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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前非所闻性不成。”这个“立宗过性”应该是指辩破的论式有毛病,具体是什么毛病呢?就是“于前非所闻性不成”,就是说,你说“声非所闻”是有违现量的。比量是不能违背现量的。“于何若见一向决定则无违害?如说第二尘,必是一尘为先,是粗色故,犹如瓶等。如诸极微,亦能成立为粗色,以瓶等诸法必以粗尘为先故。”通过什么确定而知道正确呢?比如说第二,就必须是依第一才有的。长行中的“第二尘 8 L! I' f+ M" d3 r9 t
”,是“第二个事物”的意思。就是说,第二个是依第一个而有的,第二天是依第一天而有的等等。“是粗色故”就是说,第二个事物依第一个事物而有,这是因为事物是可以感知到的。色有细色、有粗色,细色是指感知不到的,比如说极微,粗色是可以感知到的,比如瓶。“如诸极微,亦能成立为粗色,以瓶等诸法必以粗尘为先故”,细色极微也能够形成粗色,象瓶等都是更小的构件构成的,而更小的构成又是由更小的构件构成的,这样一直往小处推,一直地推……“于彼当有何解答?”
1 g% h$ f$ u) ~7 a, | 成害所立故 无害则相违
3 m0 Q, ]! I3 _+ \: ^ 这两句颂子很简单。“于所立者,此中于法或有法皆可。若于彼成害,彼即相违性。”就是说,对于所立来说,法、有法都得成立,都得共许,若不共许,或法不共许,或有法不共许,这都是相违。咱再看看吕澂先生的译本。
, B, s& M) ^8 C+ J$ n0 T 先是颂文,“应成,一性故,‘无异’。”这就开始说无异相似了。“以显示同法故,即谓与彼应成一体。”“显示”就是显现出来、表示出来,“显示同法”就是表现出来是同法喻,也就是说,你瓶是同法喻依。“与彼应成一体”的“彼”字儿下边儿具体说是指什么,现在先不管指什么,反正是瓶应该是与“彼”一回事儿才行。“彼者谓何?”“彼”是指什么呢?“无所遮止,又相邻近故,应知是说所立。”先看“无所遮止”,什么是遮止?怎样遮止?所谓遮止,必须是两个东西,这个东西把那个东西给挡起来,挡起来了就叫遮止。怎样遮止呢?把这个往它前边一放,就遮止住了。这是遮止,什么是“无所遮止”?就是挡不住,没有办法挡得住它,没有办法挡得住才是无所遮止。怎样才能“无所遮止”呢?其实很简单,只有一个东西!既然只有一个,你怎么遮止?!所以说,这个“无所遮止”就是指性质完全一样,既然性质完全一样了,只能是同一个东西,咱们说的是声与瓶,也就是说,是声与瓶性质完全一样。再看“相邻近”。相邻近是指什么呢?是指宗有法声与同品瓶都有勤勇无间所发这个属性,在这个属性上是相邻近的。“应知是说所立”,就是说,“彼”就是指所立。“云无异者,谓成无差别。”颂子中的“无异”,就是指成了没有区别。韩老的译本是说,“言‘无差别’者,谓成无差别过。”按韩老的译本,就是说是无异相似过,很简单。“由何与彼而成无异。”前边儿陈那论师已经说了,说“彼”是指所立,那么,这一句“由何与彼而成无异”就是说,是什么与所立无异呢?“以无简别,当知即是此彼一切。”“简别”就是辨别,该拣除的就拣除,该选择的选择,“没有简别”就是说这里没有给作辨别,既然我没有给做简别,你就应该知道是指“此彼一切”,“此”是这,“彼”是那,除了这不就是那~~所以说,就是指所有的一切都无异。“此难,以见与瓶同法,即欲令馀亦复无别,瓶所有法声上皆有,是则一切更互同法应成一体,是为‘无异相似’。”“以见与瓶同法”,“见”是认识到,“同法”就是宗、因双同,就是,即是宗同品又是因同品。如果是宗、因单同的话,就叫同品。“以见与瓶同法”就是指认识到与瓶构成同法。瓶既有勤勇无间所发性又有无常性,构成同法者也得是既有勤勇无间所发性又有无常性。“即欲令馀亦复无别”,辩破者说,在其它法上也应该没有区别。其它法指什么呢?瓶上除了勤勇无间所发、无常之外,还有可烧、可看等,其它法就指这些。“瓶所有法声上皆有”,瓶上的一切属性象可看见、可火烧等,声上应该都有。“是则一切更互同法应成一体”,“更互同法”就是说,反过来,声的一切属性如不可见、不可烧等瓶也应该具备。也就是说,瓶上的可见、可烧声上应该有,而声上的不可见、不可烧瓶上也应该有。这就是无异相似。“此难应成无异,实乃显示声瓶不类,与前分别相似非有大异,是故如彼亦似不定。”这句话是说,辩破者的这种辩破法――无异相似,实际上它是要显示声与瓶不同的,就是说,辩破者从立论者的式子中推出无异的目的还是为了返显瓶与声的差别,推出声与瓶无异,根本就是违背世间常识,是明显的错误,实际上辩破者也不敢把荒谬的观点儿立出来,辩破者只是通过无异来返显声、瓶的差别,又回到分别相似这一过类上了。陈那论师说,“与前分别相似非有大异”,就是说,无异相似和分别相似二者并没有截然的界线。这无异相似也是似不定所摄。“非见有差别故即成异议,亦非前宗唯以同法说其无常,是故为似不定。”“非见有差异”是指认识不到,这认识不到是故意装着认识不到,可不是真的认识不到,认识到了我也说我认识不到。刚才说过,文轨法师说过,辩破者从立论者的式子中推出无异的目的还是为了返显瓶与声的差别,推出声与瓶无异这不就是违了世间常识么~~“非见有差别故即成异议”是说,一个说有差异,一个说无差异,这出现了不同的见解。“亦非前宗唯以同法说其无常”,在前边儿的分别相似中――这里的“前宗”就是指分别相似――在分别相似中,是只凭对同法(喻的不同属性的分别)就说声是无常还是常的,注意,这里说声是常还是无常,是指佛教徒说无常,声论师说常。下边儿又是两句颂子,“所立因无别,复说似不成。”这一个呢,是说的无异相似的第二种情况。长行中说,“此云复者,谓说无异相似别义。”就是说,颂文中用了个“复”字,是表示接下来要说的是无异相似的“别义”――另外的说法。“以前类同分别相似,今别解释,谓宗与因两义无异故。”前边儿说的是与分别相似类同的、差不多的那一种无异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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