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n; H, I! N: W- ]2 C8 ?4 D/ m 一
9 v% C" A4 D2 l2 n2 S' H 1.佛陀的核心教法是建立在四圣谛之上。 0 ?+ y" _- X" J+ z) v7 W( E/ k
2.四圣谛的教法是基于人类的经验,而潜藏于人类经验中的就是一种追求安乐、避免痛苦的自然愿望。 0 p& j2 P7 f; Y6 z4 p3 B! O% S
3.佛法是以所谓的「缘起」来了解因果:一切万法,包括我们所经历的苦与乐,是经由多种因缘和合而生起的。
0 F2 |; {) e7 R3 h 4.事实上,快乐的感觉是苦,因为其内在存有不满足的种子。
1 _! L% J v Z+ ^- e' @4 I/ g 5.当我们讲到驱策一个人做出负面行为的烦恼,那也是未调伏心境。 ! x+ D# ~6 M; G4 i; W" v( U, f2 A
6.未调伏的心境本身就是苦。
' t# y* O& ?: ?5 I7 r 7.佛教徒谈苦的根源(集谛)时,是在讲未调伏、未驯化、障蔽我们成就无上正觉、令我们受苦的心境。
. A5 Z0 m9 P% ]' U, u; x- V 8.苦的根源、苦因和苦本身,终究可以全部理解为只是一种心境。
" n9 C4 [+ [+ F 9.未调伏的心境使烦恼生起,驱使一个人造恶业,恶业又造就了此人生活其中的不良环境。
6 c( Y/ H, g& Q% k Y/ Y- f 10.未觉悟的存在(轮回)等于觉悟的存在(涅盘)。
. ], l& S( g2 J& E$ p. K+ l1 m# | 11.未觉悟的境地与觉悟的境地之间的差别,在于对空性的了知与经验。了知并体验生死轮回的空性,这本身就是涅盘。 5 B0 r% V0 j; N9 Z, E* b& j/ F# t# M& H
12.轮回与涅盘之间的差异在于心境。
# D/ z2 r* a3 j. n) P; S- R' P 13.佛的境地本身就是正确的心念和情感之结果。
; h6 m, I. Y, F! w( g 14.佛陀的教法一方面认为未调伏的心境等于苦,另一方面认为已调伏的心境等于乐和解脱。
8 |6 t# Q R- r& v/ }% Q- K' y) ? 15.达成修行上的无上解脱,是正确的心念和情感的结果。 3 d9 Y5 r( |8 s3 R& r
16.根据佛法,对事实的本质有真正的洞见是觉悟的主要因素。
8 M2 ~3 i0 }. o+ j" O5 ]5 e$ v 17.一切事物,包括我们的苦乐经历,终究只是自心的投射。 0 s* {7 `/ U1 ^
18.不正确的心念和情感,对事物、对自己不正确的观看及体验方式,是我们受苦和不觉悟的究竟根源。 . }3 j5 U. |$ q. d; h7 y! z- l) ?% F
二
# Z/ R6 x$ I8 Q' s6 q$ z 1.多种修心的方式有两个主要面向。一个是培养洞见或智慧,也就是培养这些正确的思维方式;另一个面向是方便或善巧的方法。
& S( m" g1 i$ a4 K; X/ p8 o& e 2.成就的佛果之境界也有两个面向。一是佛的色身,一是佛的法身,也就是无上正觉心的实相。 ) @5 F, v4 A, T6 C& M# G) v/ t
3.色身是圆满觉悟者纯粹基于为了众生的缘故而存在的身相。圆满觉悟者他化现多种身形和外表,以进行各种事业来确保众生的安乐。
: \; K5 j3 p; S- B6 ~+ @ 4.只有圆满觉悟者能够直接见到法身。法身要化现色身才能见诸于世,并从事利生的事业。
/ F8 M0 G, @2 Q 5.佛的境界可视为自利与利他的实现。
7 d1 p W1 x9 S5 h8 O( D0 Z3 F 6.成佛是指一个人已经圆满明了实相的本性,并圆满培养利他的愿。所以佛是智慧与方便的圆满呈现。 4 h% ], u% t* `- z8 W3 X6 V* x* b
7.无上正觉或解脱不是他人可以给你的礼物,无上正觉的种子也不是别人拥有的某种东西。 : z4 J- V. o. q1 @, E9 d/ |7 C, l, F: K
8.成就无上正觉的潜力是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真正的无上正觉只不过是圆满实现个人的本性。
9 k! x t1 @( z) _8 E' P/ f6 f 9.要能以他人安乐为优先,首先要认出是什么令我们陷于自我中心的态度。 5 Z$ \) \" {/ x' ] r6 @
10.我们心中的烦恼如怨恨、瞋怒、执着、嫉妒等,才是我们真正的敌人。这些敌人不是具有手足的肉身,手中也没武器;而是卧藏于我们的心中,由内伤害我们。它们由内控制我们,将我们牢系受其奴役。 / o' }5 l9 }# u) t! L$ P5 V4 ~
11.瞋恨、贪爱和愚痴等烦恼敌,既没有强壮的手脚等肢体,也没有英勇贤明的胆识,但是它们怎能把我当奴隶一般地役使呢?
q) S* E; b1 A2 \/ s0 N 12.烦恼一直潜伏在我内心中,并且任随它们高兴地伤害着我;而我竟然甘心忍受,毫不介意,这种懦弱之忍是可耻的,应该谴责。 4 W0 }, h4 z8 Y
三
4 Z5 d% `% g0 ^# {8 p6 }8 y- t9 o+ I 1.负面的心念与情绪往往会欺骗人。例如欲望,常显现为可信赖的朋友,美好又可珍爱。同样,瞋怒与怨恨对我们显现为守护者或可靠的侍卫。
/ H3 r9 O8 Q: k! A" T 2.要完全了悟这些恶念与情绪的欺诳,我们的心首先要达到某种定力,方能开始见到它们欺诳的性质。
* z- Y9 z1 `5 h2 @4 w 3.虽然说出口的话语那声音业已灭尽,但它的影响力依然续存。 6 u M' f; s8 ^+ B! s
4.人性中最佳的美德之一便是我们的智力,让我们能分辨有益与无益、利与害。恶念(诸如瞋怒及强烈贪欲)能毁损这种特殊的人性美德。 ( H/ `1 I- j! ]/ I/ N
5.真正的敌人在内,不在外。
$ P' p( r/ x; N8 M( L5 O# F 6.外在敌人的存在要依赖许多因缘,而且是无常的。剎那间,那人或许成了你的敌人,在另一剎那间,又或许成了你最好的朋友。这是我们在生命中常体会到的一个事实。 2 U4 a4 C' u `" \
7.但是负面的心念与情绪(内在的敌人),将永远是敌人。只要它们在你的心中继续存在,它们今天是你的敌人,过去是你的敌人,未来将仍旧是你的敌人。
/ T0 ], Y; A: Z* M4 X 8.我们终究能制造出一项能提供我们「终极」保卫的系统。 , ?: A1 \9 J. V
9.可以确定的是:只要那些具破坏性的内在敌人——瞋怒与怨恨仍不受牵制或挑战,那么有形世界遭受毁灭的威胁将永远笼罩着我们。 8 x. Q8 C. o) L0 `" y8 h- `
10.外在敌人的破坏力,终究是从这些内在力量衍生出势力来的。内在敌人是发动外在敌人破坏力的触发器。 7 l( y0 A6 \% d3 |- R
11.纵然全世界的人都与你作对,成为你的敌人并伤害你,但只要你的心平静自律,他们也无法干扰你的安宁。反而是你心中生起一剎那的烦恼,便有能力干扰那份安宁与内在的稳定。
# H3 _5 R. }2 w! U$ j6 c4 N 12.纵使天非天,齐来敌对我,然彼犹不能,掷我入无间。强力烦恼敌,掷我入狱火,须弥若遇之,灰烬亦无余。 3 P+ H* m$ K$ @ S1 R! G
四 ' {. v. ?; Y. e4 h# v1 s8 S: p! J
1.如果我温顺地侍奉世间的敌人,他们还可能会饶益我,并使我安乐;但是,如果我一味奉承内心的烦恼,那么只会遭受更多的伤害和痛苦而已。 / Z/ @& l) C& Q
2.虽然我们的意识处于不断变迁、永在更异的动态过程中,意识的基础本质是不变的。这是我们有为法的体性,了悟此真谛,让我能更容易面对现实。 , h7 e& C0 s/ w
3.要战胜一般的敌人,需要体力与武器。你可能还需要花数十亿的金钱在武装上以对付他们;但要对治内在的敌人——烦恼妄想,你只需要培养因缘,让了悟诸法究竟本性的智慧生起。你不需要任何物质的武器或体力。
5 f9 J5 U [6 [" S5 O" P& m0 l; c 4.你不需要昂贵复杂的武器来灭除内在的敌人。你仅需要培养一份坚定的决心,要藉由生起智慧(了悟心的真如体性)来征服它们。 + y K# x+ _6 B: u/ g; l! G- ?
5.任何一种努力都需要正确的心念和情感,才能成功并达成目标。
8 G2 ~! z3 }( }6 } 6.对修持菩提心的行者而言,瞋怒与怨恨是最大的障碍。 3 K1 q' A. I% M! g j
7.应当尽己所能地对治、消除瞋恨的生起,因为它的唯一功能是伤害我们和他人。
0 p# O% I: k) B+ e 8.面对逆境的时候仍能保持平衡、欢喜的心,是防卫瞋心生起的主要因素。
7 u! X6 e) K* d& a- r 9.假设某人用棍子打你,你感到痛而动怒。你应该不会对那根棍子动怒吧?那你愤怒的对象到底是什 6 I, f8 z9 ?$ |% [! _' p: u
么呢?如果针对导致殴打行为的因素发怒是合理的话,那你所怨的不让是那个人,而是迫使那人行动的负面情绪。 # C8 r. d6 d" C7 [$ O
10.励力修持菩提心——为饶益一切众生而欲成佛的愿,以及大悲心与修心的锻炼。
. _6 Y% M5 ~# ]! Q 11.身为一位真诚修持悲心与菩提心的人,你必须培养安忍。为了能够诚心修行、培养安忍,你需要一位蓄意伤害你的人。
5 @! C7 V3 V, _ 12.要耕耘自心,让自己能够同情邪恶众生,并跟他们和睦相处。 # A/ k3 U* R' A, _4 P6 z8 q u& j
本文转载者佛教网原文地址:http://www.liaotuo.org/list-4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