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七年的卢沟桥事变点燃了抗日的炮火。那年我十岁,不久,战祸延及家乡扬州,我的外婆刘氏见情势危急,赶紧召集家人开会磋商,逃避战火兵难,以决定去留,没想到一个个都争著与家园共存亡,在僵持不下时,外婆的一句话令我们茅塞顿开: 「大家不可以同归于尽啊!」 当我们逃离家乡百里以外,再度遥望故里,只见远方一片火海,大家在惊惶难过之余,无不庆幸能逃过此劫,外婆的那句话也就深深地植入了我幼小的心田。 十二岁那年,我将出家的意愿告诉母亲,她噙著泪水说道:「李家这棵树上结的三颗果实,就看你这一颗怎么红了!」 我俗家姓李,兄弟三人,我排行老二,后来如愿出家,及至和母亲睽违四十余载,彼此再度见面时,她已是白发皤皤,皱纹满面的老妪。兄弟告诉我:数十年来,她每日思我心切,夜夜泪湿衾枕直到天明。我故意问母亲:「当初您怎么舍的答应让我出家呢?」她说:「家乡的文化教育落后,留你在家,恐怕会误了你一生,何必同归于尽呢?」其实这个答案早已在我心里,如今只不过是作个印证罢了!我早就知道:坚强的母亲秉承外婆的深明大义,不会要求我们聚守在一起,让儿女们「同归于尽」的。 出家后,我曾到各处的名山古刹参学,过去佛学院封闭保守的教育,与青少年天真活泼的思想格格不入。记得我们曾经上书院方,建议设立运动场,纠察老师不但不接受,还要全班罚跪,以为惩诫。为了不希望大家「同归于尽」,我勇敢地独往承担,以免大众受罚。另外一次,全班同学以缴白卷来抗议老师授课不讲究方法,教务处追究原因,我自愿前去认过,代众接受处罚,以免大家「同归于尽」。虽然几经责罚,乃至一度被师长们视为问题学生,但是想到佛陀在因地修行时,为著不愿大家「同归于尽」,还曾经舍身饲虎,葬身鱼腹,我这一点小小的牺牲,实在不算什么! 离开佛学院的时候,许多同学都争着去有名的大寺作当家、住持,我却一个人跑到农村去弘扬佛法,一面在田庄耕作,一面在国民小学教书。因为我觉得何必都走同一路线,佛教的僧才种子应该散播十方,不要死守一处,「同归于尽」。 一九四九年,中国大陆国共内战,江南已经不保,南京人心惶惶,佛教青年也感到前途茫茫,我与同学智勇法师谈及未来,彼此都有著「不要同归于尽」的共识,随即商议:他留守神州护教,而我则率领「僧侣救护队」到台湾,大家分头共为佛教的慧命长存而奋斗,以免「同归于尽」。 我带著依依不舍的心情,先去栖霞山,向家师志开上人请示去留。他一听到我有志到台湾弘法,立即欢喜答应。原来,伟大的师父见到当时危机四伏,不希望大家玉石俱焚,早就已经有计画地遣走寺众,而抱定独守常住的决心。临行的前一天晚上,师父亲自办了一桌上堂斋为我饯行,师徒二人对著丰盛的菜肴,却无心举箸,彼此相望默然,热泪盈眶。我想起历史上的道安大师,在东晋末年战乱连连时,不也安排徒众分散到各地续佛慧命吗?他们这种「不要同归于尽」的大无畏精神是何等令人敬仰啊!我心中暗暗发誓:伟大的师父啊!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回到南京,我听说上海有一班船要开往台湾,为了使法脉在危急存亡之际能够分灯无尽,我连夜坐火车赶往常州佛学院,在黑暗中摇醒与我识与不识的同学,邀集有志的同参共赴宝岛,开创新局。到了人地生疏的台湾以后,我们食宿无著,投靠无门,大家相约各奔前程,以免「同归于尽」。 当时的同参道友们大都热衷于经忏佛事,讲经说法却很少有人愿意从事,更遑论著书立说的佛教文化事业了。于是,我虽学养不够,慨然有舍我其谁之怀!我撰文投稿,编印刊物,甚至倒贴车费邮资,义务奉献。虽然一贫如洗,三餐不继,我还是一本初衷,不改其乐,我以为文化教育也好,诵经说法也好,殊途同归,都能达到弘法的目的,又何必大家挤在同一条路上,使佛教不能朝多元化发展,因而走上「同归于尽」的道路呢? 来台的最初几年,也曾遇到一些善缘,例如妙果长老请我住持苗栗法云寺,宋修振居士邀我前往佛教会馆,无上法师请我负责灵隐寺,吴随居士要将一善堂送我管理,高雄县政府请我为其管理仁爱之家,高雄市长陈武璋先生欲将寿山公园交给我负责。对于这些好因好缘,我深深感激,然而每次想到我既没有徒众,又没有同参,即使有了道场,也无法发挥。为了恐怕辜负别人一番好意,我一一予以婉拒。 虽然如此,为了使其它同道能发展长才,为了使信徒能有更多的机会长养慧命,我向林务局争取阿里山的慈云寺,交给伦参法师;我介绍真华法师到罗东念佛会;我推荐成一法师到头城念佛会;我引介煮云法师到虎尾念佛会;当我筹建完成高雄佛教堂之后,极力邀请月基长老担任住持……。看到这些地方的佛教陆续发展起来,我感到满心欢喜。「不要同归于尽」的性格开拓了我的人生观,使我随时随地都能以众生的需要为前提。 一九五二年,我听说兰阳地处偏僻,没有出家人驻锡弘法,心生慈愍,便立即束装前往弘法。在宜兰,我胼手胝足,以悲心愿力为犁,以忍耐精进为锄,将一片缺少法雨润泽的沙漠耕耘成菩提花果的净土。但是,保守的当地人仍存有狭隘的地域心态,我把雷音寺重建得富丽庄严,他们以我不是本省人为由,不愿让我担任雷音寺的住持,我也不以为意,因为当初我是本著「不要同归于尽」的想法,才来到这里弘法利生的。所以,我在宜兰数十年,除了讲经弘法以外,从来没有计较过名位,后来甚至推荐宜兰人的心平、慧龙担任住持,雷音寺终于成为佛光山的分院。当初假如我计较于名位,何有后来「皆大欢喜」的盛事? 到了雷音寺之后,我以讲经弘法为主,经常到监狱、军营、工厂、电台、学校、山区等地布教。我创办幼稚园,设立星期学校、学生会、青年会、妇女会、弘法团、歌咏队,我要把佛法种子播撒到社会每一个阶层之中。 佛光山开山时期,在经济与人力极端匮乏的情况下,我毅然将慈庄、慈惠、慈容、慈嘉、慈怡、依空等人送到国外深造,许多信徒认为到日本留学,会一去不还,岂不流失人才?甚至将来他们一一归国,我又怎么领导这些高级知识分子呢?我自忖纵然结果如此,也不能因噎废食,让佛教的未来与弟子的前途「同归于尽」吧!我还是一心一意只为培养佛教的人才而努力。我的心血总算没有白费,他们陆续学成归国后,无论是在佛光山主持佛教事业,或者在大学教书授课,都做得有声有色。不仅如此,他们也都承袭了「不要同归于尽」的观念,提携后进,不遗余力。 近十年来,佛光山学佛的人与日遽增,除了随顺弟子们的个性,分派他们担任寺院行政、弘法、文教等工作以外,我更力促各单位多方延聘专家人才,授以专业训练。我自从佛光山退位以来,对于徒众学习的事更为热心,除了为海内外弘法以及国际佛光会的事务而到处云游行脚以外,我总是在忙碌的行程中,尽量拨出时间,为徒众上课,与会员们座谈,听听他们的心声,将自己平生的经验倾囊相授。凡此无非希望弟子们以及会员们都能青出于蓝胜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代代有人才辈出。 就在这种「不要同归于尽」的理念下,佛光山的徒众自然而然也养成了分工合作的性格,遇有大型活动,一经会议决定,便分头进行;逢有出国参访的机会,也不会一窝蜂地争先恐后,而能彼此谦让。全佛光山千余位僧众弟子,在去年年底以前,全部都已轮流到过国外参访。 看到徒众都能在「不要同归于尽」的共识中互相成就,无我奉献,心中真是倍感欣慰。想起过去,我以著作出版弘扬佛教,有人便讥讽我:「他只会摇笔杆,不会做事!」等到我努力奉献,从事苦役时,又有人嘲笑我:「他只不过块头大,有力气而已,不会说法,怎能称为法师呢?」后来,我到各处讲经,又听到别人指责:「现在是国际化的时代了,他只会用中文开示,不懂得ABC,有什么用呢?」我问对方会什么,他也什么都不会,只不过希望我和他一样一事无成,同归于尽罢了。 其实,一个人可以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但是心里面不能没有大众。驽钝如我,不也凭著一股「不要同归于尽」的信念,建立起海内外数十个道场,培养了无数的佛教人才,树立佛光人「以众为我」的精神吗? 一个人如果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是永远不会快乐的。社会上有一种人往往只看到别人发财,不但不为对方欢喜,反而在背后批评:「他不知是用什么手段发了横财?」看到别人升迁,不但不去道贺,却在一旁冷冷地说:「一定是阿谀奉承得来的!」这种人连随口的赞美都吝于布施,又那里会有良好的人缘与成功的事业呢? 记得数年前,佛光山普门中学有一个女学生,长得非常清秀,人称「校花」,却因此招来嫉妒,许多同学讥讽她是「妖精」。有一天,我应邀为学生们开示,就趁这个机会和大家说:「你们说这位同学长得美丽不好,难道要我们学校里的每一位同学都是丑八怪,你们才欢喜吗?」 「同归于尽」的心态只会造成自恼恼他,一个人如果不喜欢别人成功,不喜欢别人拥有,那么对于自己究竟有什么利益呢? 四十年来,我在台湾致力于弘法利生的工作,但是受到来自于教界的伤害真是无法说尽。除了屡次遭遇毁谤打击不说,譬如中国佛教会借故扣留我的资料,不让我出国参加会议;甚至各地教界人士也多方阻挠佛光山的别分院在各地的建设……。忆及三十年前,我正开办「东方佛教学院」时,一名长老召集教界人士开会,在会议中,他不集合群力研究佛教如何薪传,也不谋求共识,讨论佛法如何弘扬,反而提议:「如何打倒东方佛教学院?」幸好席中有人仗义直言,说道:「耶稣教办圣经书院,天主教建立神学院,我们都没有想要去打倒他们,为什么却要打倒佛教人士创办的佛教学院呢?」众人听了这番正义之声后,哑口无言,东方佛教学院才得以幸存。 诸如此类的人为障碍不胜枚举,尽管教界人士一再置我于绝地,我不但从不失望沮丧,也未曾以牙还牙,反而主动和他们广结善缘,譬如每次佛光山举办三坛大戒时,我礼请佛教耆宿担任和尚阿阇梨;举行国际佛教会议时,我也力邀各地佛教菁英共同参与;我不念旧恶,协助教界办学;我尽释前嫌,居间调和佛教人事问题;我曾为同参道友觅地建寺;我提拔后生晚辈学有所成……。我并非企图他们的感谢酬报,更不是以此来笼络人心,我只是不愿大家「同归于尽」,让佛教蒙害,而希望佛法广被,众生有福。 多年以来的事实证明只要自我健全,别人无法使我们「同归于尽」。希望普天下的众生,应有共存共荣的理念,涵养尊重包容的雅量,捐弃同归于尽的偏狭心态,建立欢喜融和的人间净土。 (佛光廿七年-一九九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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