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356|回复: 1

[因明学讲记]《正理经》简读之二十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8 20: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选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4 }2 u! _8 y/ A; k2 c. C

! U0 j/ e2 i' n* m
" G8 ?  I) S& S. e《正理经》简读之二十四 4 ]' E( E3 l& }( ^! N0 n# [7 h
刚晓法师. Z* y& Z7 d8 I3 C: `1 p/ l0 y
  倒难说完就该说堕负了。堕负是第二章的内容。先看第一节。: M2 z$ E# _5 f" L8 d
  5.2.1 堕负共有22种,(1)坏宗;(2)异宗;(3)矛盾宗;(4)舍宗;(5)异因;(6)异义;(7)无义;(8)不可解;(9)缺义;(10)不至时;(11)缺减;(12)增加;(13)重言;(14)不能诵;(15)不可知;(16)不能难;(17)避遁;(18)认许他难;(19)忽视应可责难处;(20)责难不可责难处;(21)离宗义;(22)似因。
) G1 n( r4 ?( B2 Z" r  一上来就先列出二十二种堕负的名称。下边儿就具体解说。
9 ?9 s8 ~3 r6 H' D  |  h9 u  5.2.2 承认反例的性质,并把它用在自己的例子中,这就是堕负的第一种,即坏宗。
3 c* o% J% X$ f2 z) z8 W# }9 D8 E  堕负就是判定输的情况,说要是出现这二十二种情况就是输了。第一种堕负是坏宗。啥是坏宗呢?比如说,我立了一个式子:声常;无形象故;如虚空。反驳者就说了,说:如果声音与虚空有同样的性质就证明它是常的,要是与声音有不同的性质的话,就可以说声音无常了,声音是所作的,虚空不是所作的,声音是感官能觉知的而虚空不是,所以,声音是无常的。我就说:我说的是与常同性质的,只要与常同性质的事物自然就是常的。反驳者就说:以常同性质者为因是不定因,因为无形象因也有与无常同性质的,比如快乐,所以你用无形象来证声常是不行的。可是要是在性质上完全不同的话,就一定能显示出所有无常的事物与常的事物均分离,所以,我从声与虚空的分离(不相混淆)来成立声无常。我就说:我也相信声上有所作性,凡常的事物都非所作。
, u8 m# I9 a. @' @  到此,就是我把对方反喻的性质(所作性)放在了自己的实例(虚空)上,我这就是输了。这个就叫坏宗。4 e8 J1 a5 p! P/ O5 n# h
  5.2.3 当宗受到反对时,换用另外的特性来陈述宗,这就是第二种,即异宗。' Z( _! E& F' e1 S4 i
  异宗就是换了话题。咱们本来在辩论某一个话题,辨着辨着你的话题变了,这你就输了。比如我立了一个论式:声无常,可感知故,如瓶。对方说:声是常,可感知故,如类属性。“类属性”就是同类的。我就说:类属与瓶虽都可感知,但类属是遍及的,瓶则不是,故声是非遍及的无常。这样呢,我就把自己的宗“声无常”改成了“声是非遍及的无常”,这一变我就输了。“声是非遍及的无常”就是“声不是到处都无常”。
* @$ w; a& Y  b) h5 D( L  5.2.4 当因与宗相矛盾时,就出现了矛盾宗。2 T$ I3 R' t5 H, F2 |
  比如说,“声常,一切皆无常故”。或者说,“声常,所作性故”。
& {! `- F  r' k$ Y# U  5.2.5 当自己的宗遭到反驳时,就放弃原来所立之宗,这就是第四种,即舍宗。
5 G0 ~, N  f* s. H+ L  我说:声无常,可感知故,如瓶。对方说:可感知的不一定就是无常的,比如说类属性。我就赶紧说:谁说声无常了~~我这就是放弃了自己的宗,这就是舍宗。2 M2 x4 X/ k4 f( [) T
  5.2.6 当所说的未加限制的因遭到反对时,想对它加上限制,这就是第五种,即异因。* o: G6 u9 G, B& r  C/ V" U8 Q
  异因实际上就是改变理由。很简单。比如我立下了论式:声无常;可感知故;如瓶。对方说:可感知的不一定就是无常的,如类属性。我就赶紧说:我说的可感知是指类属性以外的可感知物。这改变后的因就是在原来的因上加上了一个限制。这就是把自己论式的因给改变了。
% h0 c0 ^" A8 t- z9 L  第二节是堕负的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种。0 |- B% G9 _+ s& g! V1 v
  5.2.7 引进与正在辩论的话题无关的题目,即第六种,异义。& w0 |. {% {' S
  我说:声无常,可触摸故。这个式子受到了对方强有力的反驳,我对人家的反驳没有办法回答,我就说,“因这个词hetu是由词根hi转化来的”,这就是纯粹一句废话,这话与争论的论题毫无关系,或者叫王顾左右而言他。或者说是:你的论据与你要论证的观点根本没有关系,八杆子打不着。: G) J1 M6 `, a  y4 P
  5.2.8 象唠叨字母表中的字母一样的论述,叫无义堕负。1 Y; I' z" v& r* H7 J2 W1 W
  就是说的话根本就没有意义,比如我立这样一个式子:声无常,人、口、手、丈、尺、寸、A、B、C故。这人、口、手、A、B、C有什么意义呢?它又能说明什么问题?毫无意义。# x9 v7 Z) f- I0 d0 l8 {; E6 K4 N
  5.2.9 如果一种观点重复了三遍仍不能被对手和听众所理解,那就是第八种,即不可解义。( N* s% O1 T% j0 y. Q0 ^
  就是说你立的式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你的论式被别人驳斥之后就用了些其他手段,比如说快速发音,就象那谁说的一个相声,“我用俄语给大家说一段”,他其实不会俄语,就说,“一条麻袋,拿到哈尔滨去卖,卖不掉,我又拿回来”,他把这几句话快速地说,在有些地方又拉长音调,还真有点儿外语的味道。这快速发音就是一种掩饰自己无能力的手段,你说了三遍别人还是不知道你在说啥。这就是不可解义。
" H& ?0 V( T2 C8 {- l+ z. l6 q9 B, a  5.2.10 由于上下文没有联系,缺乏连贯的意思,这种情况就是第九种,即缺义。, e* x* k/ h, ^* P% |+ a" W
  你的话一个一个地蹦,没有联系,构不成连贯的意思。我说,“声无常;十只桃,一棵树,三个人故”。这是什么东西?“什么是佛法西来意呢?麻三斤、吃茶去”。这也是。这主要是缺乏整体概念的缘故。% T" D3 M$ G$ c: c
  第三节:堕负的第十、十一、十二种。
- }' C7 F# l5 {; {( f  5.2.11 论式不按宗因喻合结顺序叫不至时。( Z3 s4 l% {9 [* `, ~
  这是次序颠倒,本来是宗、因、喻、合、结,你要是颠倒了次序,这就不行。姚卫群先生举了个例子,比如说:“此山有火(宗);有烟处必有火,如灶(喻);现烟故(因);山上有火(结);山上有烟(合)”。这个式子就是不至时。因为次序乱了,就使得命题不能及时得到证明。及时得到证明就是说,你一说完人家就知道了,可现在你说完了你的论式,我还一下子犯迷糊了,不知道哪个是你的观点儿。
" P+ X. ]& e4 ^4 V  5.2.12 如果论式缺少任何一支,叫缺减。: U0 a' z3 m0 a* [. j' R: C
  五支不全。8 g, _3 K' X7 T9 s  Z7 }, I
  5.2.13 当因或喻有多余时,就叫增加。
7 G: C) n* p. F* ~9 a3 k" M* \  话说多了。比如我说:声无常;所作性故、勤勇无间所发故。这就是增加。我立:此山有火;现烟故、有光故;如灶、如炉。这有光、如炉都是多余的。有时候还会出现说多了就说冒泡的情况。
5 ]" B( q+ r3 N8 x) M& w  第十三种堕负是重言。! ^# D5 H6 q$ v4 O  q% l
  5.2.14 重复词句或意思,除重申之外,就叫重言。# u6 G( a# S' D, W  z
  说了一遍以后再说一遍。有声重、义重,世亲菩萨还给弄出个义准的重复,叫“重义至”。声重如“声无常、声无常”,说了两遍。义重如“眼、目”。重义至如“生死实苦、涅槃实乐”。重言在现实中有时候也是有意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20: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我催你跑快点儿,就说,“快、快”,这也可以,但在辩论中不行。
" ~) ^- V+ Z$ }. ~9 J2 K  5.2.15a 重申不是再说,因为重复词句就有了特殊的意义。. `7 g; g6 K- h" R
  这是说的重申与重言的区别。宗与结,从表面上看,完全是一样的,但这是重申,不是重言,它可以使人更清楚地把握所立之宗。" l0 X$ n# t+ r: r8 F" @
  5.2.15 对意思上已经明白了再用明确的语言(表述一遍)也是重复。
- }. n+ Z& w# H6 p6 a* J9 g  U) p  这是说,为了使对方更明白,就再说一遍,这再说的一遍是用自己的话说,而不是掉书袋儿。 ; {( A6 F$ L3 H+ r
  堕负的第十四种是不能诵。
9 {1 v# l% d# {! o$ @  5.2.16 当听众已经明白,对手已经说了三遍,还是不回答,这就是第十四种,即不能诵。% `  K* o; W8 a$ j5 \
  人家立了论式以后,大家都听明白了,你自己也听明白了,对方也说了三遍,可是你还无法回答。这你就输了。
7 O% }- x- ], a6 ?: Z: B  第十五种是不知。
. D# B$ S! |9 ]* t- i/ l  5.2.17 不理解就是15)不知。' ^: S  Y! W1 I! V6 d% ?1 V& Z
  不知就是不理解。就是说,人家立了个论式,可是你听不懂什么意思,人家说了三遍你还是不懂。连听众都听懂了,可你还不懂。这个不知是听不懂别人的意思而无法回答,刚才的不能诵是听懂了别人的意思而无法回答,这是二者不同的地方。- e; I0 u- h. `3 @4 p$ G( O4 R
  第十六种堕负是不能难。" h8 G5 Y$ {( ?+ ^8 p
  5.2.18 不知如何回击就是16)不能难。
; {+ @. y& n3 K+ z7 q% z  这个不能难又叫不善巧,给不能诵可以说是一样的。不能诵是说的立方,这不能难是说的破方。( u" t* {1 m3 U- D
  第十七种堕负是避遁。
+ d" p+ \0 _0 c' _# [' o+ e  5.2.19 当一方以另有事情为由中断辩论时,这就是第十七,即避遁。
) j  W, w/ j0 K; _  就是我看不行了,我就找借口避开。象程咬金打仗一样,看打不过了就找个借口:我要拉屎。然后他就蹲下来不起来,你也不好意思在人家拉屎时杀他,他非等救兵到了他才出来。这不行,你要是拉肚子咱就干脆不在今天辨,你要是在今天辨了,就得忍着。 $ w- Z2 ?. N4 S5 B3 I. W
  看第十八种堕负,认许他难。
  v5 x" Q. |; g, \  5.2.20 一方承认自己的错误之后,说这意味着对方也犯有同样的错误,它就是认许他难。$ ?- J: Q4 c6 s3 I- R
  在对方的辨破下我发觉自己的论式有毛病,但我却在承认自己的论式有毛病时也说对方的论式也有同样的毛病。这承认自己论式有毛病之后再说什么都是不必要的了。0 B; q! K* \9 ?. I
  第十九种是忽视应可责难处。8 S  e/ X' O$ X' X3 l7 D
  5.2.21 对犯有堕负的人不攻击,这是第十九,即忽视应可责难处。
/ I* m! u" _1 Z0 `9 h1 m, `  就是说,对方已经输了,可你没有觉察,使得公证人指了出来,这就是你输了。
# o8 L7 u  S" v/ l7 A4 l  第二十种是责难不可责难处。
; N" H( L) L8 {/ J, i  5.2.22 在没有堕负时说人家堕负,这是责难不可责难处。
# u+ X( ?6 U) _$ _  人家没有输你却说人家输了。
% {* v. u) \& c  第二十一种堕负是离宗义。
# O8 ?' n- j6 l; b2 x) s( H  5.2.23 同意宗义后还无限制地辩论下去,这是离宗义。
1 w6 c. K2 A1 E* o  I" d5 w+ g0 s  立了自己的观点儿,可是我在论述时却是不加限制地任意说,超出了自己所立的观点儿。一说起来就扯旗放炮,说了个云天尛(河南方言,就是发挥得离题太远了)。
1 P# k* ~& U* K& s. A  最后一种堕负是似因。8 {; Y; U$ f; v0 p, \. h0 A
  5.2.24 似因已如前述(见1.2.4-1.3.9)。  f* g2 ?3 f2 n. V
  就是因有毛病,这在前边儿已经说过了。
/ l2 ?) A4 v7 m4 s5 R  到此就完了。咱们念完了《正理经》,有没有觉得《正理经》的说理其实不是那么的详尽,有些地方确实是很粗疏,力度不够。这主要是因为这个《正理经》拉拉靯靯(河南方言,稀稀拉拉,不紧凑,扯得很长的意思。靯,读作du)写了好几百年,有千年左右才成现在的样子。中间也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人增补。这样呢就显得结构不是十分的紧凑,说理也不是十分的完美。比如中间有承认自己的定义不完美等的情况。因为我在最开始就说了,说让大家要把自己是佛教徒忘掉,可中间老是不由自主的就把佛教徒的习气带出来,实在来说,这不是一个好习惯。
! t+ ~' _% O' Y  咱们说完了《正理经》,刚好困难时期也过去了。还算差不多。
/ F. a, E/ D# n  b9 g; R
( ~' z( K3 [. ~: K
) k* R3 Z' A2 Y& r7 ^9 s- N+ B5 P0 F3 \- ?# O

( Q# t' c( j7 {% k3 N6 [( [4 f4 b: S6 L- ^! o6 o9 v# R; k7 U: c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佛教网络

GMT+8, 2026-8-5 04:49 , Processed in 0.09955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