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 G6 A% p8 z: Y7 Z7 M. u
% ^4 s* f: C* U4 b( G0 z
9 b- e( n; x0 q《正理经》简读之二十四
( I- s1 L, r0 N刚晓法师: E+ Z! |7 _3 z8 T k) c) {
倒难说完就该说堕负了。堕负是第二章的内容。先看第一节。
" h/ ?" {! m+ i# k3 G 5.2.1 堕负共有22种,(1)坏宗;(2)异宗;(3)矛盾宗;(4)舍宗;(5)异因;(6)异义;(7)无义;(8)不可解;(9)缺义;(10)不至时;(11)缺减;(12)增加;(13)重言;(14)不能诵;(15)不可知;(16)不能难;(17)避遁;(18)认许他难;(19)忽视应可责难处;(20)责难不可责难处;(21)离宗义;(22)似因。
/ E% O0 ^; `9 D; t2 F1 N" ] 一上来就先列出二十二种堕负的名称。下边儿就具体解说。# K1 r, y6 P$ L5 Q4 x
5.2.2 承认反例的性质,并把它用在自己的例子中,这就是堕负的第一种,即坏宗。
$ `/ s8 M9 ^ X q& l 堕负就是判定输的情况,说要是出现这二十二种情况就是输了。第一种堕负是坏宗。啥是坏宗呢?比如说,我立了一个式子:声常;无形象故;如虚空。反驳者就说了,说:如果声音与虚空有同样的性质就证明它是常的,要是与声音有不同的性质的话,就可以说声音无常了,声音是所作的,虚空不是所作的,声音是感官能觉知的而虚空不是,所以,声音是无常的。我就说:我说的是与常同性质的,只要与常同性质的事物自然就是常的。反驳者就说:以常同性质者为因是不定因,因为无形象因也有与无常同性质的,比如快乐,所以你用无形象来证声常是不行的。可是要是在性质上完全不同的话,就一定能显示出所有无常的事物与常的事物均分离,所以,我从声与虚空的分离(不相混淆)来成立声无常。我就说:我也相信声上有所作性,凡常的事物都非所作。
, c2 l2 q+ @. X4 b9 D0 m 到此,就是我把对方反喻的性质(所作性)放在了自己的实例(虚空)上,我这就是输了。这个就叫坏宗。6 q5 }6 P9 S6 X
5.2.3 当宗受到反对时,换用另外的特性来陈述宗,这就是第二种,即异宗。
/ i$ O' a6 d; w, s: p 异宗就是换了话题。咱们本来在辩论某一个话题,辨着辨着你的话题变了,这你就输了。比如我立了一个论式:声无常,可感知故,如瓶。对方说:声是常,可感知故,如类属性。“类属性”就是同类的。我就说:类属与瓶虽都可感知,但类属是遍及的,瓶则不是,故声是非遍及的无常。这样呢,我就把自己的宗“声无常”改成了“声是非遍及的无常”,这一变我就输了。“声是非遍及的无常”就是“声不是到处都无常”。
6 G9 {/ M% M' F* r/ k; Z7 X 5.2.4 当因与宗相矛盾时,就出现了矛盾宗。
$ J( U' s* R& w7 [% } 比如说,“声常,一切皆无常故”。或者说,“声常,所作性故”。( d7 n: ^: f: m' o$ c0 I2 F
5.2.5 当自己的宗遭到反驳时,就放弃原来所立之宗,这就是第四种,即舍宗。
# L+ o8 y* O O" p1 p) F! U6 { 我说:声无常,可感知故,如瓶。对方说:可感知的不一定就是无常的,比如说类属性。我就赶紧说:谁说声无常了~~我这就是放弃了自己的宗,这就是舍宗。
( }' I: [0 C& e# n5 i& V* c9 B 5.2.6 当所说的未加限制的因遭到反对时,想对它加上限制,这就是第五种,即异因。
2 D5 I6 @9 t* `" q7 q! p( b 异因实际上就是改变理由。很简单。比如我立下了论式:声无常;可感知故;如瓶。对方说:可感知的不一定就是无常的,如类属性。我就赶紧说:我说的可感知是指类属性以外的可感知物。这改变后的因就是在原来的因上加上了一个限制。这就是把自己论式的因给改变了。. K, X x7 F& d$ B4 t; W2 Q+ U
第二节是堕负的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种。7 l. a$ U# Y- z3 ]/ c# e
5.2.7 引进与正在辩论的话题无关的题目,即第六种,异义。! I+ u. m4 C; @/ @ k& J& u$ q+ _
我说:声无常,可触摸故。这个式子受到了对方强有力的反驳,我对人家的反驳没有办法回答,我就说,“因这个词hetu是由词根hi转化来的”,这就是纯粹一句废话,这话与争论的论题毫无关系,或者叫王顾左右而言他。或者说是:你的论据与你要论证的观点根本没有关系,八杆子打不着。" U3 o7 u2 j* Y) a
5.2.8 象唠叨字母表中的字母一样的论述,叫无义堕负。
$ s- [; R" _* Y- q7 {: t 就是说的话根本就没有意义,比如我立这样一个式子:声无常,人、口、手、丈、尺、寸、A、B、C故。这人、口、手、A、B、C有什么意义呢?它又能说明什么问题?毫无意义。) A' l1 V! z& p% g
5.2.9 如果一种观点重复了三遍仍不能被对手和听众所理解,那就是第八种,即不可解义。
8 R2 M# p! x9 _, M: @ 就是说你立的式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你的论式被别人驳斥之后就用了些其他手段,比如说快速发音,就象那谁说的一个相声,“我用俄语给大家说一段”,他其实不会俄语,就说,“一条麻袋,拿到哈尔滨去卖,卖不掉,我又拿回来”,他把这几句话快速地说,在有些地方又拉长音调,还真有点儿外语的味道。这快速发音就是一种掩饰自己无能力的手段,你说了三遍别人还是不知道你在说啥。这就是不可解义。
7 q/ s# b; V! _/ `: V% p& H: ^& }% e& @ 5.2.10 由于上下文没有联系,缺乏连贯的意思,这种情况就是第九种,即缺义。# H- Z5 C+ T/ p) E# q; q. w4 ^
你的话一个一个地蹦,没有联系,构不成连贯的意思。我说,“声无常;十只桃,一棵树,三个人故”。这是什么东西?“什么是佛法西来意呢?麻三斤、吃茶去”。这也是。这主要是缺乏整体概念的缘故。
3 D& X5 H z0 }# g1 H 第三节:堕负的第十、十一、十二种。
6 r; R: A( i; \) o 5.2.11 论式不按宗因喻合结顺序叫不至时。
6 Q% n( w5 O* y; n9 R 这是次序颠倒,本来是宗、因、喻、合、结,你要是颠倒了次序,这就不行。姚卫群先生举了个例子,比如说:“此山有火(宗);有烟处必有火,如灶(喻);现烟故(因);山上有火(结);山上有烟(合)”。这个式子就是不至时。因为次序乱了,就使得命题不能及时得到证明。及时得到证明就是说,你一说完人家就知道了,可现在你说完了你的论式,我还一下子犯迷糊了,不知道哪个是你的观点儿。
5 d0 Y0 R( \( d3 V; M F 5.2.12 如果论式缺少任何一支,叫缺减。
: X; H" u, p" K* ^ 五支不全。/ H c1 |2 G! Z2 {0 x
5.2.13 当因或喻有多余时,就叫增加。, h# e, b! g+ d% E) u! ?/ A! B
话说多了。比如我说:声无常;所作性故、勤勇无间所发故。这就是增加。我立:此山有火;现烟故、有光故;如灶、如炉。这有光、如炉都是多余的。有时候还会出现说多了就说冒泡的情况。; x% ^/ ]" x5 N5 Y0 f/ H
第十三种堕负是重言。/ \, F: V! t+ x. P- z
5.2.14 重复词句或意思,除重申之外,就叫重言。& x$ l I/ V- d$ D8 H( P E2 x
说了一遍以后再说一遍。有声重、义重,世亲菩萨还给弄出个义准的重复,叫“重义至”。声重如“声无常、声无常”,说了两遍。义重如“眼、目”。重义至如“生死实苦、涅槃实乐”。重言在现实中有时候也是有意义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