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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4 16: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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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远从区分宗教伦理与世俗伦理作为立论的基础,回应了这些责难并调和了这些伦理冲突,一方面认同世俗伦理并将之吸纳于佛教伦理之中,成为佛教伦理之现实性的部分,一方面又强调了佛教伦理的超越性。慧远的回应在佛教史上意义是深远的。' u5 C% z8 t9 `- b
三、慧远报应论的伦理价值
5 T. X5 L+ a7 T" w* ] 东晋时期,除对佛教伦理方面的责难外,世人对佛教的因果报应论亦有怀疑,如桓玄曾就因果报应而诘难王谧,他说:“外国之君非所应喻,佛教之兴亦其旨可知,岂不以六夷骄强非常教所化,故大设灵奇使其畏服”[3]。在回答中,王谧将因果报应称为佛教的“实理”和“根要”,并认为“若谓三世为虚诞,罪福为畏惧,则释迦之所明,殆将无寄矣”[4]。可见,因果报应之于佛教的重要性,它是佛教信仰的基础,于佛教伦理而言,亦复如是,如若动摇了这一基础,将直接影响到佛教伦理独立价值和佛教伦理的超越性。因此以慧远为代表中国佛教学者针对世人的批评,结合中国固有的报应观念,创造性地阐发了佛教的果报论,其中慧远对中国佛教报应论的完善起了重要的作用,笔者仅在此谈一下慧远报应论的伦理价值。
3 ] z, }8 b1 x$ [9 o, T7 \ 1、在理论上解决了传统伦理精神发展过程中的“性”与“命”的矛盾
" h' d% v, F$ Z( C$ u- W9 l+ N$ p7 F 在中国伦理史上,慧远报应论的最大贡献在于它通过宗教的机制解决了传统伦理精神发展过程中“性”与“命”、“德”与“福”的矛盾。如前所述,中国传统文化是建基于血缘宗法之上的伦理文化,自古就有崇德不崇力、善恶报应的思想传统,如受后世崇敬的古圣先贤,不仅是因其智慧,更重要的是因其“德”而为万世敬颂,可以说圣人就是道德完满的象征,是最高的道德理想人格,即“人伦之至也”[5]。在这种文化下,人们在情感上总希望善人得善报,恶人得恶报,这些思想在古代神话和古代典籍中多有表现,此处不再例举。
6 Q1 D, H: i# j$ q! a0 z3 ] 早期的崇德、善恶报应思想,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中土的各种传统报应论。佛教传入前,中土固有的报应论大致有分命说、三命说和承负说等几种[6],这些报应论在佛教传入前,对人们的伦理生活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但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与多样化,社会上大量出现修善遭殃、行恶得福,无德受恩、无过遇祸的现象。中土固有报应论已无法圆满解释这些报应反常现象,故而相应的道德劝化功能削弱,同时亦遭到一些人的责难,西汉司马迁曾就伯夷、叔齐饿死和颜回早夭为据,对报应论提出质疑。总的看来,中土固有的报应论多是限于人自身一世的,故而愈益难以对现实生活中种种矛盾报应现象给以圆满的说明。尤其在慧远生活的东晋十六国时代,社会动荡,战乱不休,德福背反的现象可谓比比皆是,因此“性”与“命”的矛盾十分尖锐,然而善恶报应终是这种文化背景下人们内心的期待和情感上的渴望,慧远在这种情况下提出了“三世三报”的因果报应论,不仅回应了时人对佛教报应论的责难,同时也在理论上解决了“性”与“命”、“德”与“福”的矛盾。
. j" A) Q1 B; X. P: _ 慧远在其《三报论》中,文章开宗明义说报应有三种方式,三种类别:“经说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在这里,慧远首先指出生命之流贯通三世,故而看福祸报应不能只着眼于一世,由此他又把报应分为三种即现报、生报和后报,如此着眼于三世,又按业力的大小而报应亦有轻重缓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样业报反常的现象便可以得到圆满地解释了,故而慧远说:“世或有积善而殃集,或有凶邪而致庆。此皆现业未就,而前行始应,故曰:‘贞祥遇祸,妖孽见福。’”???于是,“三世三报”把前世、今世、来世连接起来,使现世人生处于善恶报应的因果链条之中,克服了中土固有报应论的不足,通过宗教的机制解决了“德”与“福”、“性”与“命”的矛盾,弥补了世俗伦理在此方面的不足,故而慧远说:“由世典以一生为限,不明其外。其外未明,故寻理者自毕于视听之内,此先王即民心而通其分,以耳目为关键者也。如今合内外之道,以求弘教之情,则知理会之必同,不惑众涂而骇其异。”???
: Q' R3 k) S6 a l& U 2、强化了人的道德自觉性、主动性5 d K, Y+ z' W6 @- g& }. `
慧远报应论的另一重要特点在于他强调个人的“心”在因果报应中的决定作用,从而在道德修养和道德责任方面强调了主体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N7 r- d" ^, e& `4 D \$ a
慧远在《答桓玄明报应论》中言道:“事起必由于心,报应必由于事。是故自报以观事,而事可变。举事以责心,而心可反”???世人何以会有生死流转、业报轮回,究其根源皆可归之于“心”中之“无明”与“贪爱”,慧远阐述道:“无明为惑网之渊,贪爱为众累之府,二理俱游,冥为神用。吉凶悔吝,唯此之动。无明掩其照,故情想凝滞于外物。贪爱流其性,故四大结而成形。形结则彼我有封,情滞则善恶有主。有封于彼我,则私其身而身不忘。有主于善恶,则恋其生而生不绝。”???因此,欲求出离生死苦海,就必须在“心”上下功夫,要“自净其意”,以戒定慧三学对治贪嗔痴三毒。总之,结合善恶报应,强调个体的“心”在个体道德修养中的作用,无疑有助于增强个体道德的自觉性与主动性。7 `, Z1 z9 r; ~7 s6 {) l
最为重要的是,在东晋以慧远为代表的佛教学者在阐述报应论时,于承受报应的主体上强调自业自得、自作自受,这就与中土固有的承负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承负说认为今生行善反得祸者,是承负先人之过,今生行恶反得福是先人之功,这实际与命定论并无二异,其结果是既推卸了个体的道德责任,又关闭了个体通过道德上的努力来改变自身命运的大门,从而淡化了以报应论赏善罚恶的警示作用,减弱了道德教化功能。佛教报应论实际上强调个人的善恶决定自己的福祸报应,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由自己的道德行为所导致的后果,郗超曾言“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善自获福恶自受殃”???即是此意。
: F( @1 J, t5 e! ~: H 此外,由于慧远报应论比较圆融地解释了报应反常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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